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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和唯冠之间的官司时而被媒体关注,时而无人问津,断断续续也持续了大概两年多的时间,终于在7月27日有了一个明确的判决:苹果支付6000万美元给深圳唯冠。这一官司算是彻底画上句号。
在此期间,认为唯冠是流氓的大有人在,靠一个商标就想发一笔横财,投机心理在作祟,就因为碰到的是苹果,所以狮子大开口。支持唯冠的也不在少数,因为中国很多企业也在海外遇到过这样的困难,王致和、联想,都吃过这样的官司,既然自己掌握主动一次,就要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有什么错误吗。
6000万美元,这个商标值不值这个数字?
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所谓值不值如何来定义呢?
就像我们现在最关心的房子,说一个房子值多少钱,都是通过对比周围的房子得出自身的价格,这个6000万也是通过对比来体现的。如果是iPhone,那估计就不是6000万这么小的一个数字了。
6000万美元,苹果iPad 12万台的销售额,买下大陆的iPad商标以后,是否就能够增加12万台的销售,这样的猜测毫无意义,也没人能够预测出来。这一行为,只是体现了苹果的霸气,实力,其实说实话,对iPad市场认可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至于iPad到底能走多远,是昙花一现还是真的像很多人乐观预测的那样引领未来消费电子潮流走向未来?反正6000万美元,唯冠是拿到手了。我觉得唯冠在此刻选择和解,是选了一个最优的时间点,早点时候或许苹果不出6000万,再晚些时候,或许不值6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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